“綠地香港App”發(fā)錢騙局曝光,公司緊急聲明
近期,社交平臺上出現(xiàn)了一些誘人的信息,如“你的專項社會保障金領了嗎?”“手機下載App,實名注冊認證?!薄爸灰挲g在40周歲以上,免費領!”等。在某社交平臺的一則短視頻里,主持人在活動現(xiàn)場介紹如何領取專項社會保障金,舞臺上方貼著“加入綠地香港”的橫幅,臺下有數(shù)十名老年人分坐在餐桌前,其中一位負責人稱每月可領450元至1075元不等。

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部分社交平臺不時有人發(fā)布推廣領取“綠地香港專項社會保障金”的帖子和視頻,還亮出印有綠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LOGO和名字的“中國夢專項社會保障金卡”。而在另一社交平臺,有網友稱家里老人遭網上理財平臺詐騙,被警方帶走談話,被帶走前還在推薦身邊人注冊和投資,工具正是“綠地香港App”。
11月18日上午,綠地香港(00337.HK)通過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聲明,稱近期監(jiān)測到不法分子通過偽造虛假App、社交平臺鏈接等方式,冒用“綠地香港”名義,虛構“中國夢專項社會保障金”“社會基礎民生保障股權”等理財產品,以“高額返利”“發(fā)展下線提現(xiàn)”為誘餌實施詐騙。此類行為涉嫌詐騙、非法集資及傳銷,嚴重侵害公眾權益與公司聲譽。

圖源 | 綠地香港微信公眾號
綠地香港相關負責人當日接受記者書面采訪時表示,已關注到有人通過App、網絡文章和農村線下推廣發(fā)布虛假理財信息,公司已就此事向公安機關報案。
偽造App行騙,還有人在“拉人頭”
在今日頭條、抖音、小紅書等主流社交平臺搜索“綠地香港”,會出現(xiàn)關于免費發(fā)放專項社會保障金的視頻和帖子,評論區(qū)不少人詢問領取方法。

某社交平臺顯示的搜索結果
11月18日下午,記者在抖音平臺找到一位賬號為“綠地香港xxx 真理衛(wèi)士”的博主,IP地址顯示在天津市。加好友后,該博主詢問記者是否注冊及推薦人是誰,記者表示剛關注還未注冊。隨后,博主發(fā)來新版本綠地香港安卓App的下載網址和邀請碼,并語音稱注冊實名認證就可領取專項社會保障金。
博主還指導記者:“將鏈接粘貼到瀏覽器里,打開之后下載App。手機系統(tǒng)出現(xiàn)提示的時候,點擊繼續(xù)直接下載就行。系統(tǒng)顯示‘病毒危險’等都不要緊,是手機正常提示。”記者詢問是否真的有錢領、投資有無分紅,博主給予肯定答復,并發(fā)來幾張手機截圖,顯示10月10日至11月17日分五次共計提現(xiàn)1248.48元,當前總分紅資金8550元,原始股權數(shù)量428股,團隊總人數(shù)479人,專項社會保障金總收益209元。

偽造的綠地香港App頁面
博主強調:“下載好并實名認證后,我拉你進官方交流群,把專項社保保障金領了。你今年多大年齡了?超過40歲的人才可以。不滿40歲的人可以投資,享受分紅。”此外,博主還發(fā)來了“綠地信通”企業(yè)版下載鏈接等資料,具體操作是先下載綠地香港App,再下載綠地信通,兩個軟件用同一賬號密碼登錄;下載完成并加入官方交流群后,在約定時間進入線上會議室聽團隊隊長分享。
記者打開綠地香港App,其首頁顯示“Greenland綠地香港”和公司LOGO,還展示了詳細的公司股票信息和K線圖,看似十分真實,但在各大應用市場卻搜索不到。上海蘭迪(深圳)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奧分析指出,系統(tǒng)出現(xiàn)提示的網絡鏈接千萬不要隨意照做,無視系統(tǒng)安全警告的行為本身就極不正常。參與人員容易遭遇財產損失風險,同時還可能出現(xiàn)隱私竊取與信息泄露、設備被植入惡意程序,甚至被卷入違法犯罪活動。
律師:涉案行為或構成詐騙罪
事實上,早在去年12月,綠地香港就曾發(fā)布聲明,稱網絡上存在不法分子冒用其名義,以“綠地香港發(fā)放專項社會保障金”為誘餌,發(fā)布附帶注冊鏈接的信息,誘騙社會公眾注冊,進而實施“釣魚詐騙”。上述綠地香港相關負責人介紹,公司此前已提醒網友警惕虛假信息,然而接近年底,這類推廣信息又卷土重來,而且組織者更新了App版本。
據綠地香港發(fā)布的最新公告,公司從未開發(fā)或授權任何官方App,所有宣稱由“綠地香港”運營的投資App(如通過第三方鏈接分發(fā)、提示“未備案”或“帶病毒”的軟件)均屬偽造。公司從未推出“社會保障金”相關產品,未發(fā)布任何以“民生保障股權”“育兒補貼基金”為名的理財項目,此類承諾高額返利的內容均為詐騙話術。公告還提示,詐騙活動均要求向個人賬戶或非綠地香港對公賬戶轉賬,與正規(guī)金融機構的投資流程完全不符。

偽造的綠地香港App頁面
綠地香港在公告中表示,詐騙分子主要通過以下方式行騙:偽造App界面,仿冒公司標識制作虛假投資平臺,誘導用戶通過二維碼、非官方鏈接下載未備案應用;傳銷式推廣,以“提現(xiàn)需發(fā)展下線”“購買股權解鎖收益”為由,逼迫參與者拉人頭擴大騙局規(guī)模;利用政策熱點包裝,虛構“國家戰(zhàn)略項目”“大灣區(qū)建設”等背景,編造“穩(wěn)賺不賠”“內部消息”等話術迷惑公眾。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,對冒用公司名義的詐騙行為完成證據保全,將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責任。

律師王奧認為,綠地香港作為在香港上市企業(yè),主要在內地開展業(yè)務,在長三角、珠三角地區(qū)有一定知名度。其母公司綠地控股的香港子公司獲批升級數(shù)字資產相關牌照,且有意探索房地產代幣化(RWA)這一新興領域,這引起了市場關注,也給了不法分子營銷噱頭,因而用綠地香港的名義推廣理財產品。
王奧指出:“如果同時在營銷活動中使用了綠地香港的名義或者公司LOGO,很可能侵犯了綠地香港公司的名稱權、商標權。如果案涉理財產品的發(fā)行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理財產品,誘導受害人投資,數(shù)額較大的,則構成詐騙罪。”他還提醒,如果推廣人員知道項目是虛假的,仍然參與其中,很可能是詐騙罪的共犯。民事上,如果受害人起訴推廣人,推廣人要根據自身的過錯責任來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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